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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年前曾被公检法机关认定“死亡”的赵振裳“复活”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5月8日摄)。 |
出事前赵作海家刚盖了新房,现在已经破败不堪,无人居住(5月8日摄) |
5月7日起,柘城县警方对10余年前发现被误认为是赵振裳尸体的水井进行挖掘,希望能再次确认当年的无头死尸的身份(5月8日摄)。 |
已经患半身不遂一年多的赵振裳(左)每天出入都需要别人推着(5月8日摄) |
2010年5月10日央视《新闻1+1》播出《我没杀人!》,以下是节目内容:
主持人(李小萌):欢迎来到《新闻1+1》。
这两天公众和媒体都在高度地关注一个案子,准确地说是一个错案,因为被害人的突然复活,被告人从原来的死缓变为了无罪释放,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却用去了当事人的11年的时间。 (播放短片)
解说:
昨天,当获知57岁的河南柘城县人赵作海被无罪释放之后,他的一些乡亲们聚在村里,想看看经历了11年牢狱之灾的赵作海现在是什么样子。想看到赵作海的人中,或许还有赵振晌,他正是2000年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中所指的被赵作海杀死的人。已“死”的赵振晌今年4月突然出现,让平静的柘城县老王吉乡赵楼村炸开了锅。
李忠厚(赵楼村村支书):我说这些年你死哪儿去了,他说我跑了几个地方,我说你咋回来了啊,我说你这个事儿大得很啊,再一个我说你死了全村人都知道。
解说:
1997年,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突然失踪,他的家人向警方报案。随后因为赵振晌和同村村民赵作海两人曾经发生过斗殴,当地警方将赵作海作为嫌疑对方侦查,羁押20多天,后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一年多后,当地村民在掏井时,发现一具无头男尸,怀疑可能就是失踪的赵振晌。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带逮捕,两年后,他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于赵振晌的复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迅速做出了反映。昨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对赵作海案的再审情况。审判委员会决定,宣告赵作海无罪,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同时启动的还有责任追究机制。
河南省高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是一起明确的错案。通报会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在1999年5月10号,到同年6月18号,警方审讯期间,赵作海一共做了9次有罪供述,也就是说没有杀人的赵作海9次承认了相关罪行。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我觉得这百分之百是刑讯逼供的,因为这个常识都知道,承认杀人的话后果都非常严重,一般都是判死刑的,即便不知道故意杀人是判死刑的,后果非常严重,大家谁都清楚。
解说:
如果领刑,判决可能就是死罪,那么赵作海究竟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赵作兰(赵作海姐姐):
我去他也不说,他跟我在一块也不说,也不吭声,也不说,我说人家(赵振裳)都回来了,你咋还说是你杀的,你杀的人怎么回来了。他就哭了,他说不是我杀的。他说他不服人家打他,他说把他弄到公安局之后,也不可能不问他不审他,人家打他,他说是他杀的。
记者:以前他有给你说过吗?
赵作兰:以前没有,他不敢说。
解说:
案件的另一位当事人,承认自己和赵作海、赵振晌都有暧昧关系的杜金梅也对媒体反映了类似的情况。
杜金梅(音):他打我就是因为让说,让我承认跟赵作海好,他让我跪在木棍上打我,就是跟我落实落实情况。就问我他杀人你当时在不在场,发生了什么事,你要是在场你就抵命,我也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他杀他没杀他,我不知道。
记者:当时用什么打的你?
杜金梅:木棍。
解说:
对于当时的办案人员究竟是否有刑讯逼供的行为,人们还期待最终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但即便当时不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当地法院对赵作海的判决,也让关注这个案件的人们心生疑问,杀人分尸,如果证据确凿,为什么判了死缓呢?
陈永生:实际上典型的做法,事实清楚,判死刑应当执行,但证据不足,实践当中判死缓,留有余地的判决,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事实不清是应该做无罪判的。按照法理,现在刑事诉讼的一个通行原则,叫无罪推定,要求是疑罪是从无的。
解说:
11年的牢狱之灾,赵作海妻离子散,媒体报道,当赵作海签署完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之后,鞠躬致谢,但是向谁致谢,语焉不详。
字幕提示:
痛苦,在得知自己即将被释放的消息时。
鞠躬,被宣判无罪释放后,赵作海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不折腾,据说在被问起为何不申诉时,赵作海说之前在社会上生活的并不好,入狱后感觉“生活稳定”。
解说:
今天,我们只能通过以上几个定格的场景来尽可能地体味赵作海重获自由时,复杂的感受,因为现在记者已经联系不上这个被错判入狱11年的当事人。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说,之前接到县公安局的电话,赵作海现在应该被带出去旅游了。而在赵作海改判之后,赵家人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并不是捉拿真凶,也不是诉讼,而是国家赔偿。昨天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说,他们将提出不少于50万的赔偿金额,标准是按每天127元。节假日等法定节日为平日的双倍或者三倍来计算。
赵作兰:媳妇走了,孩子跑了,都没有人了。
解说:
即使拿到国家赔偿,现在的他已经很难再回到以前的正常生活,而和赵作海一样偏离了命运轨迹的,还有一个经历十分相似的人。今天,许多媒体都不约而同地把赵作海和另外一个人放在一起评论,他们都是因为被害人复活而最终是冤案大白,也都是在已经服刑11年后,被宣告无罪,他就是湖北农民佘祥林。
佘祥林:我想死的念头随时有,想自杀的念头随时都有,还有一个念头就是因为我没有杀人,我想总归有水落石出一天。
解说:
1994年湖北农民佘祥林因杀害妻子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在狱中度过11个春秋,就在他即将刑满释放的时候,被杀的妻子突然活着出现了,随后佘祥林也和今天的赵作海一样,被判无罪,11年的冤案终于昭雪。
金春吉(湖北京山县法院院长):
第一个认错,咱们认错道歉,认错这是第一步,这一步大家也都知道,已经认错了。最后我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还要在认错和纠错以后,改错。我想关键是以后要改正错误,防止再发生类似错误,这个是最主要的。
解说:
这时候的一声道歉,真的不能完全抚平佘祥林的伤口。佘祥林出狱后已经家徒四壁,国家赔偿近46万元,佘祥林拿着这笔钱重新回到社会。他做过啤酒销售,还开过一个小餐馆,不过追求新生活的道路不会那么平坦,佘祥林的种种努力,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一年后由于承受不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他关闭的餐馆,并从此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如今,命运相似的赵作海也同样面临着人生的重新开始,他也将不得不去面对对他来说,已经破碎不堪的生活。再次看一下,赵作海迈出监狱大门的那一瞬间,我们同样在担心,未来它究竟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主持人:最新的消息是,赵作海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赵楼村,我们的记者王瑾正在现场,现在连线她。王瑾,你好。你见到赵作海本人了吗?
王瑾:我见到了,大概是9点钟的时候,我们是在赵作海的妹夫家里见到了赵作海。然后他当时正在吃饭,当记者问他问题的时候,不管问什么问题,他的回答都是,他说他受刺激了,然后比较累,什么都不想说,现在所有的记者都已经被非常礼貌地请出了他们家,都在门口待着。
主持人:被什么人非常礼貌地请出来了?
王瑾:是被他的妹夫。
主持人:那赵作海是自己回到村里的吗?
王瑾:这个应该是跟他妹夫一起,但是现在没有人见到他是怎么回来的,所以不能确定。
主持人:你到这个村子有多长时间了?
王瑾:我到这个村子有两天。
主持人:在这两天里边,你观察这个赵楼村,大概有多少人,他们对于现在这个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有些什么样的反映,回到这个村子里面,你觉得赵作海接下来的生活会是怎么样?
王瑾:对于赵楼村的人数我们现在不是很确定,刚才我也问了,他们当地的人说肯定比100户人是要多的。然后对于当地人的反映,我们昨天在采访的时候,他们很多人都表示不太清楚,不太了解当年的案情是怎么回事,或者是有了解事情的,也不愿意跟我们太多地谈起。特别是他的家人,在问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当今天再问他们的时候,他们都会说他们害怕,不敢再多说了。
主持人:你说当今天再问的时候,你的意思是在昨天或者前天问的时候,他们的口风是不一样的,是吗?
王瑾:对。当今天我们再问到他的叔叔赵振举的时候,然后他的叔叔就已经不愿意再多说了。
主持人:你能不能知道他们这个变化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王瑾:据他们说是害怕打击报复,但具体是哪里的打击报复,这个就不太清楚了。
赵作海拟向政府申请100万元国家赔偿
10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表示,商丘市已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赵作海的女儿称,赵准备向政府提出国家赔偿100万元。
赵作海失踪36小时
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因“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十多年,近日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称之为“佘祥林”案的翻版。
9日9时,河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赴监狱,释放赵作海。
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说,9日上午,赵作海已被其妹夫接回家中。
10日21时,赵作海回到赵楼村他妹夫余方新家。余方新说,9日中午,他和一位亲戚接到赵作海后,赵作海先回商丘洗澡换新衣。“他很想见在山东打工的妹妹。”余方新说,他们租车辗转8个多小时到山东。兄妹俩见面后抱头痛哭,赵作海说要回柘城老家好好过日子。
商丘将查无名尸案
据介绍,事件发生后,商丘市随即召开了由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成立商丘市处置赵作海案件工作组,对依法纠错、立案调查碎尸案等及时研究。二是商丘市中院立即向省高院汇报,抓紧依法纠正并主动赔偿。三是商丘市公安局要抓紧对无名男尸做DNA鉴定,确认其真实身份立案调查。四是商丘市检察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原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名责任人中2人离职
据了解,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培军,现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财处处长。案件负责人丁中秋,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案件负责人罗明珠,现在商丘市公安局纪委工作。
商丘市检察院当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已经于数年前先后离开检察院,目前在商丘市的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商丘市法院当年该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和审判员胡选民,目前都还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其中,张运随现在年龄接近退休,基本不到单位上班。胡选民最近在住院。
一错再错:河南“赵作海”错案追踪
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在家人的陪同下,赵作海离开了开封市第一监狱。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年。
“死者”现身家乡:没人杀我,是我砍了赵作海一刀
今年4月30日,“赵作海”案的关键人——已经“死亡”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从太康县返回家中,给当地公安机关和村民带来很大的震惊:这真的是赵振裳吗?他若没死,那死亡的无头尸是谁?当初赵作海为什么承认杀人?
1998年2月15日,村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裳自1997年10月离家后,已经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作为重点嫌疑人,关押审讯20多天后放出。
1999年5月8日,该村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村民怀疑是失踪的赵振裳,遂向柘城县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再次将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后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1997年10月30日夜,被告人赵作海在与本村妇女杜某某私通时,被也与杜某某有私情的本村村民赵振裳发现,赵振裳持刀将被告人砍伤,被告人逃至家中,持刀躲在自家大门后,等赵振裳追到后,被告人用刀刺向被害人,致赵振裳当场死亡,然后将赵振裳的尸体肢解、隐藏。
2002年12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做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羁押期间,他两次获减刑,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说,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赵振裳的身份确认无疑。2010年5月8日上午,在柘城县老王集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复活”的赵振裳。
他说,自己和赵作海是前后院的邻居,关系不错,两人曾一块到陕西延安打工三年。后来,因为赵作海私吞他的1000多元工钱,两人关系恶化,加上两人同与杜某某有私情而结怨。1997年10月30日深夜,赵振裳发现赵作海在杜某某家过夜后,回家拿来菜刀,趁赵作海熟睡,对赵作海头上砍了一刀,然后将凶器扔在村东小庙后的路边,身揣400元钱和身份证,骑着三轮车,带着被子,逃离了家乡。
这些年,赵振裳去过安徽、陕西、湖南等地,但大部分时间在家乡周边100公里的地区活动,其中在仅在太康县就生活了六七年。13年来,他以捡破烂为生。这些年,他一直没有回过家,也没有换二代身份证。
他的一代身份证曾经用过两次。一次是1999年,他在郸城县住旅店时,被郸城县南丰镇派出所查过。另一次是2003年“非典”期间,他作为流动人口,被鄢陵县马栏镇派出所查过。但公安机关都未发现他是一名已经“死亡”的人。
5月4日,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的叔叔、姐姐来到河南省第一监狱,告诉他赵振裳“复活”的事。听完以后,赵作海先是沉默了好一段时间,随后失声痛哭。
真相大白后,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说:情况正相反,应该赵振裳去服刑才对。
5月9日上午8时许,赵作海狱警的带领下,走进了省法院设立在监狱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面对迟到的公正,赵作海忍不住失声痛哭。
三个部门为何一错再错?
据商丘市警方介绍,之所以一直将赵作海列为杀死赵振裳的重点嫌疑人,是因为他们坚信在基层工作的经验:农村犯罪一般因果关系很简单。具体到这一案件,赵振裳的一位堂兄弟曾经杀了赵作海的弟弟,两个家族有仇;两人都和同村妇女杜某某相好,是情敌;赵振裳失踪当天,有人曾看到两人曾在这名妇女家打斗;包裹无名尸的编织袋片,经赵作海的妻子和儿子辨认,是赵作海家的。
但当地一些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有些疑点确实没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警方确认无头、无四肢尸体为赵作海所杀后,没有追查凶器,也没有确定凶器所能造成的伤痕是否与尸体的伤痕相符。这些,不符合我国法律对杀人罪定性的要求。
二是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警方先后做了四次DNA都未确定死者身份。所以,警方把尸体确定为赵振裳,有主观色彩。
三是当时警方根据残尸,对死者身高进行了确定,为1.70米。但实际上,失踪的赵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这些,都没有纳入警方的考虑范围。
此后,警方两次将该案移交商丘市检察机关后,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卷,要求“补充侦查”。
赵作海被羁押3年零3个月后,该案被上级政法机关列为重点清理的超期羁押案件,要求迅速结案,或释放,或判刑。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证据不足,商丘市检察院在两次退卷后,拒绝再次接卷。而警方坚持认为赵作海是杀人凶手,不能放人,造成赵作海在看守所长期羁押。在清理超期羁押的案件时,商丘市政法委等多次就该案召集开会,研讨案情。检察院后提出:公安向检方移卷,要提供DNA的鉴定。但由于DNA鉴定没有结果,检察院最后放弃了这一疑点,进行了公诉。
对于这一点,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说:“我们检察院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
再从法院环节来看,从2002年11月11日公诉,到当年12月5日判决,该案的审理在法院仅经过20多天。法院全部采信了公诉人的意见,而公诉人的意见其实就是公安部门的意见。
在法院庭审时,赵作海和他的辩护律师都否认了杀人一事。但法院认为,赵作海曾经在公安环节做了9次杀人的笔录,所以当庭否认未杀人不可信。这样,“赵作海”案失去了最后一次纠错的机会。
如何减少“赵作海”案悲剧上演?
相同版本的案件曾发生在与河南省毗邻的湖北省。一位名叫佘祥林的农民因“杀害自己的妻子”在狱中服刑11年后,流落他乡并与他人结婚生子的佘祥林的妻子回到家中。2005年4月1日,被宣布无罪的佘祥林走出监狱。
目前,“赵作海案”的发生,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赵振裳“复活”后,启动了再审程序。高院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错案。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对于这一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对赵作海的国家赔偿程序,已经启动。
目前,商丘市已召开了由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按照要求,成立了商丘市处置赵作海案件工作组,对依法纠错、立案调查碎尸案等及时研究;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抓紧依法纠正并主动赔偿;商丘市检察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原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记者了解,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培军,现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财处处长。案件负责人丁中秋,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案件负责人罗明珠,现在商丘市公安局纪委工作。
商丘市检察院当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已经于数年前先后离开检察院,目前担任律师;商丘市法院当年任该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和审判员胡选民,目前都还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三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