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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等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等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为此,卫生部还规定,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一次通报批评。(中新社5月10日)
公共场所完全禁烟是个大好事,医疗卫生系统先走一步也理所应当。然而,卫生系统既然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何还要出台“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这样的奇怪规定呢?想拿到这笔奖金就必须戒烟,而想戒烟就必须先抽烟――从这个逻辑看,所谓的“戒烟有奖”是不是像极了“抽烟有奖”?如果有无聊者先学吸烟然后再戒上那么一年,反复重复这一过程,岂不是每年都有500块的“变相奖金”可拿了吗?500块钱虽然不多,但毕竟也是纳税人的血汗,也不能像这样被稀里糊涂乱糟蹋吧。
尽管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由于种种原因,世界上还是有为数众多的人不愿放弃烟草,至今仍在喷云吐雾,我国也不例外。据统计,我国现有烟民达3.5亿,是世界上烟民最多的国家,并且还在以每年300万的速度增加。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国人的身心健康,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社会各界控烟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控烟的行动却举步维艰,即使在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压力下,控烟也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个中原因,除了一些烟民已经养成了顽固的吸烟习惯之外,某些利益相关者出于各种目的(比如税收、烟草的利润等)或明或暗地对抗控烟,更是起到了非常不好的作用。正如“土地财政”的问题不解决、房地产领域的痼疾就难以消除一样,“烟草财政”的问题不解决,控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戒烟奖500块真金白银,而在办公大楼内抽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一次仅仅“通报批评”了事,差距如此之大,其禁烟的诚意难免令人生疑。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禁烟方面的规定都比我国要严厉得多。比如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方面,法国、意大利等国规定,禁止任何人向16岁以下的儿童销售烟草产品,否则将处以高额罚款。韩国政府则规定,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处以折合人民币约6.9万元的巨额罚款或入狱两年……这些严厉的举措,令商家不敢越雷池半步,收到了良好的控烟效果。我国的烟草专卖法规同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售烟者的警示义务和核查身份义务,并明确了处罚的合法性。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上述法规均对如何处罚、由谁处罚语焉不详,最终导致所谓的“禁止”
只是停留在了口头上和书面上,难以起到任何实际的效果。“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请某些部门扪心自问,在禁烟问题上,你们“认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