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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系一艘拖轮上的水手,其所在拖轮长期为“托浮001”号工程船服务,两船始终相邻停靠。2009年4月30日22时许,宋某在与工友玩牌期间出船舱方便时,无意间发现工程船甲板上放着一堆无人看管的螺纹钢,便从拖轮上找来废旧编织袋,跨至工程船上装填螺纹钢。由于钢铁过重,一次无法全部盗走,时间长又恐暴露,于是在盗窃一袋螺纹钢后,宋某将其藏于拖轮某角落,返回船舱继续与工友玩牌。后来,宋某以闹肚子为借口三次故技重施,共计盗窃螺纹钢200余公斤。
盗窃实施完毕后,宋某仍返回牌局与工友娱乐至5月1日凌晨1时,清晨,趁大家熟睡未醒之际将螺纹钢运至废品收购站出售。
“托浮001”号管理员早7时左右发现螺纹钢被盗后报警,水上治安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细致的摸排调查,仅用1小时便锁定宋某为重点嫌疑人员,8时许将宋某传唤到案,在大量证据面前,宋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螺纹钢的违法事实,目前,宋某已被行政拘留。(记者赵贤钰通讯员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