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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12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在各区县繁华地区设立宣传点,集中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全市上万名民警上深入各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安全检查,堵塞易引发灾害事故的风险漏洞,消除各种治安灾害隐患。据统计,当天全市共设立集中宣传点21个, 2097个警务室全部开放,累计接待群众6.6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余万份,现场解决问题130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中,广大民警利用宣传画、板报、标语、展示牌、宣传手册、多媒体、手机短信、防灾减灾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防灾避灾能力。其中包括:使用家用煤气天然气、各种家用电器的安全常识,传授因灶具漏气、电器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及存放、使用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使用机动车车内电器,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排除机动车安全隐患;参加或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遇有突发危害事件时应采取的避险措施;遇有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应采取的躲避和自我保护方法。
与此同时,广大民警还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法制讲课,宣讲预防不法侵害的方法、技巧,提高师生自防能力。检查校园防范制度建立、防范设施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流动人口聚居的出租屋、工棚、连片平房,要作为宣传检查的重点,会同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火灾、食物卫生、疾病传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开展教育宣传,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落实安全制度。(通讯员陈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