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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
衢江区近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通告》,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确保该区畜产品食用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打击对象:一是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禁用药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禁用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禁用药品的饲料的行为;三是使用禁用药品或含有禁用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禁用药品饲养供人食用的动物的行为。
对举报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具体奖励办法:凡向公安、农业、工商等执法部门举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经营、销售者,并协助取证查实确认为犯罪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万——10万元;凡向公安、农业、工商等执法部门举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使用者,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衢州晚报通讯员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