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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绍芳通讯员左磊)一厂家在为消费者安装家电时,竟将带有“赠品”字样的主要零配件“错卖”给了消费者。近日,工商红桥分局接到并处理了这起投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日前,工商红桥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某电器城购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在厂家入户安装过程中,厂方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需要自费购买价值56元的洗衣机专用水龙头,否则便无法安装洗衣机。为了能正常安装使用,消费者当即支付了该水龙头费用。安装后,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专用水龙头包装盒上竟然印有“赠品”字样,便怀疑厂家是将赠品作为商品销售给了自己,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红桥分局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与该品牌洗衣机售后部门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厂方称该水龙头为其他型号洗衣机的赠品,此款洗衣机并不在免费赠送的范围,出现此类现象属于工作人员失误。经过工商部门多次调解,厂方最终同意将56元水龙头费用予以退还,并将水龙头赠送给消费者。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提前与厂方明确约定家电安装费用,以免造成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