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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昨天(15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就城乡接合部建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为保证工作的实施效果,本市还将城乡接合部地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
昨天(15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就城乡接合部建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落实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今年,北京市确定50个城中村进行重点整治,违法建设成为整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通知称,违法建设的大量存在,加大了城市化成本,扰乱了城乡接合部建设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安全隐患,阻碍了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急需下大力气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
在城乡接合部地区制止、查处违法建设中,实行“市里协调、区县主责、镇(乡)实施”。各镇(乡)政府为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的建设,以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通知强调,在清理拆除违法建设时,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并做好疏导。党政机关、国有单位及镇(乡)村集体要带头拆除违法建设,并可采取适当措施鼓励自行拆除。
为保证工作的实施效果,本市还将城乡接合部地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落实违法建设工作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记者郭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