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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道重要的时代课题。 |
天津北方网讯 5月17日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道重要的时代课题。对此,天津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并专门召开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会,就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是深入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前提。在全面启动这一重大新事物时,首先要在统一认识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检察职能全面做好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各项工作。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党中央对新时期社会稳定形势的新认识和新概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政法机关今年和今后一个历史阶段的重要工作,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检察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促进和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公平正义的大局观,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从理论到实践层面需要认真回答的一道重要历史课题,当前迫切需要深化认识、摸索规律、总结经验,特别是通过理性思考、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指导检察实践,最终拿出一份合格答卷;三项重点工作是每一名检察干警需要履行好的一项重要责任,要教育引导每一名检察干警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在履行检察职能中做好各项工作。
准确把握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刻认识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相互之间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三项重点工作之间的整体性和每一项工作自身的特殊性,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的社会环境;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通过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1、社会矛盾化解是重要任务,是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新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下大力量办理好涉检信访案件。不仅要高度重视妥善化解已有矛盾纠纷,而且要注意防止在执法办案中产生新的矛盾;不仅要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而且要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社会管理创新是重要方法,是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动力。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检察机关要始终立足职能发挥作用,既不能认为与己无关、被动应付,又不能脱离职能搞创新、乱服务。要主动参加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社会管理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矫正、青少年教育保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和平安天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在城市社区和基层村镇设立检察工作室、开展农村“两委”巡查等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形式,依法监督、支持和帮助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进一步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3、公正廉洁执法是重要保障,是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检察机关作为专门负责法律监督的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突出问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执法权力,严格遵循执法办案程序,使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合乎规范。检察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主动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要进一步健全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信息发布等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检察”等具体措施,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干净行使。
深入开展司法调研服务活动,了解社会实情,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化解,是政法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新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在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研究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1、深入开展司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社会实情。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意见,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一条主要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深化“双百”走访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司法调研服务活动,走进社区、村镇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法制宣传,了解社会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积极研究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在创新工作、提高水平、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2、深刻剖析社会矛盾,做到胸中有数。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当前,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较为突出,这些社会矛盾背后集中反映了各种利益的冲突。我们要深入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特点,探求产生矛盾的原因是什么,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层面有针对性地研究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3、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要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基础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严肃查办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发生的危害民生、侵犯民权的职务犯罪,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要努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真正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
4、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接访、下访、巡访、督导检查等制度规定,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减少信访案件存量、控制信访案件增量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涉检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初查和立案侦查过程中,主动了解有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热点问题,对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和作出不捕、不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以及撤案决定的案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针对可能引发的问题,科学制定处置预案,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矛盾。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案件、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以调解、和解的方式处理,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提高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能力、网上舆情监测研判能力、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支持检察工作、有利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5、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要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为群众释疑解惑,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取得群众的信任,做群众的贴心人。积极开展检察工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构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通过24小时服务电话、设立检察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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