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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记者从13日召开的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全省近6年查办的腐败案件中,有90%以上案件的问题发生都是从干部本人不廉洁开始的。 |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全省近6年查办的腐败案件中,有90%以上案件的问题发生都是从干部本人不廉洁开始的。2003—2009年,全省共有151名地厅级和1284名县处级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被查处。为进一步防止腐败发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广东将探索建立“3个机制”: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其中,“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是广东首次正式提及。(5月14日《南方日报》)
从以上报道,不难得出结论,广东省6年来,每年都要查处25名地厅级和214名县处级党政“一把手”,一个月就有2名地厅级“一把手”,近18名县处级党政“一把手”中箭落马。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不得不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这充分说明两点:
一则,广东坚持严厉查处。近年来,广东继续深入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腐败分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形成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由此,也让在任的“一把手”们好好反思,加强警戒,强化自律,自觉廉洁从政,绝不要因碰触《廉政准则》等“高压线”,违反党纪法规,而重蹈落马者覆辙!千万别进入今年或明年的“25”或“214”排行榜!
二则,广东敢于大胆曝光。据笔者映像,近来,广东对典型腐败案件的力度报道很大,大凡查处的典型案例,都不难在《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上找到。如近日刊发的《广东公布2009年反贪十大精品案件:教育局长被查近百校长自首》等。笔者以为,这不仅是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知情权的必须,更是强化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惩处一人,震慑一群”的需要,以便对腐败分子和潜在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威慑,不断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在广东,反腐败形势特别是“一把手”腐败的形势仍然异常严峻。
近年来,广东紧盯“一把手”,特别是去年以来,反腐力度明显增强:从推动“一把手”财产申报制度,到监督“一把手”生活圈,再到避免“一把手”权力集中;突出解决“批出来”的腐败问题,大刀阔斧推进并认真兑现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制度机制的“二次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解决“用出来”的腐败问题,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解决“花出来”的腐败问题,健全覆盖各级财政的动态监控机制……
而以上数据也表明,广东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干部个人“生活圈”等方面,还缺乏切实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一把手”逃避监督,教育别人者自己不接受教育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汪洋所痛斥的“四个不一样”:台上台下不一样,人前人后不一样,白天晚上不一样,说的做的不一样,就是群众所说的“多面人”,这种情况也并非鲜见。“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所以,籍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契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再次提出明确要求: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和方向标,常常自醒,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强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自律还要靠他律来保障,提出以“霹雳手段”保证他律促进自律。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拟探索建立三项反腐新机制: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特别是“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这个新课题,不仅是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更是《廉政准则》与时俱进的新理念,凸显了防止利益冲突精神。广东首次提出并将着力探索这项制度,要求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建立起防止公职人员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私人利益之间出现冲突的制度体系。
广东再一次“吃螃蟹”,在反腐制度创新方面引领潮流,体现了一贯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精神。
值得赞赏,值得学习,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