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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西省大同市部分官员因5年前瞒报矿难近日纷纷落马。日前,记者又从大同市有关方面获悉,已被双规的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职务期间,曾炮制一起冤假错案,令民营企业家张志斌被羁押941天,张所拥有的2000多万元资产也被非法贱卖。而张在一审二审法院均被判无罪。
因未“借”200万被抓
2005年7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张志斌接到一名自称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他与此人见了面。面谈中,此人称他们领导“高支”最近手头有些紧,想跟张志斌“借”200万元。张志斌予以拒绝。他事后得知,“高支”就是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勋。
2005年8月22日上午,20多名民警包围张志斌的公司,封存全部产品,带走10多名员工,驱散工人,派人进驻公司。张志斌当天不在,侥幸逃脱。一个月后,张志斌被抓获。
张志斌说,就在他被捕后高建勋称其在检察院有人,至少能判他个无期。张志斌问能否办取保候审,被告知需要交200万元。后因没有凑够200万元,张志斌未能办理取保候审。
一审二审均判无罪
未能办理取保候审,张志斌终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及虚开增值税发票。
与他一起被刑拘的,还有公司财务人员王一萍、刘丽芳,生产人员张礼、张格,库管人员史丽珍。张志斌的哥哥张志国被刑事拘留278天,姐姐张志兰在看守所中度过161天。张礼、张格被拘291天。宋小亮是公司的名誉法人代表,被拘141天……据报道,涉案人数达33人,后刑拘9人,批准逮捕7人。
此案后经一审二审,均判决张志斌等人无罪。
但张志斌想不通的是,这样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高建勋不仅未受任何处理,反而先是被有关人士提拔为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后来还成为局党委成员,直至近日才因瞒报矿难被双规。
至今未领到国家赔偿
经两审法院宣告无罪获得自由后,张志斌多次到大同市公安局,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解除被查封、扣押的所有财产,并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但张志斌说,大同市公安局只是象征性地返还了他一少部分财产,其余大部分被查封扣押财产未予返还。其大量财产在扣押封存期间,也被公安局非法贱卖。
2009年12月底,张志斌等终于等到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各项累计,赔偿金额共计700多万元人民币。对张志斌提出的其所经营公司受此案件影响5年内盈利损失等共计4764万元的赔偿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认为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时至今日,张志斌等仍未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