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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龚刚模、樊奇杭等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
去年6月,重庆爱丁堡小区发生枪杀案,警方抓获相关涉案人员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此案被称为重庆“打黑第一案”。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2006年以来,龚刚模与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龚刚模为樊奇杭提供经济资助,樊奇杭则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高新区,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龚刚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9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樊奇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8项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张孟军等31人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龚刚模、樊奇杭、吴川江等20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