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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父子为了发财致富,竟将发财目标锁定在POS机上,利用POS机虚构交易,虚开价格,“帮助”持卡人“养卡”,非法套现,在10个月的时间里,父子俩涉嫌替人非法套现519万元。自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至今,这是本市警方首次对利用POS机套现的不法分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追究刑责。
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家住河北区的许某以经营建材生意谋生,但由于经营不善,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随后,其在朋友的“点拨”下,关闭店铺,将做生意场地“转战”至家中,以替人非法套现赚取手续费。
2009年4月,许某凭借建材生意经营许可证,向银行申请POS机一部。为了将生意做大,他不仅将父亲拉下水,还开始在一些刊物及网络上刊登广告招揽“客户”。在银行的ATM机上用信用卡取现,持卡人往往只能取出信用额度一半左右的现金,而且还要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和利息。但到许某处套现,则相当于是在POS机上刷卡“消费”(虚拟交易),不但不用支付利息,还能延长免息期,持卡人仅需支付给许某一些手续费。如此好买卖,招得许多资金周转不灵、急需用钱的人上门请求许某父子“帮助”。
今年3月初,接到市民举报,公安河北分局经侦支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乔装成“客户”,亲眼目睹许某父子做生意的全过程:“客户”只需把信用卡和密码交给许某父子,对方很快便能把现金和“消费”单据交给持卡人。3月19日,许某父亲被当场抓获,随后,许某投案自首。警方在案发现场,查获POS机3台、信用卡130余张、验钞机等物品。日前,许某父子俩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见习记者韩雯通讯员经轩范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