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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在医改路上摸索,如不拿出诚意深化医改,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就无法改变。一瓶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湖南湘雅二医院竟卖213元,暴利到底都归了谁?
出厂价15.5元——指导价136元——医院价213元;药厂——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这两条“线”后都有个重要的关联者——物价局。
未经招投标怎挂网销售?
网友[上山]:湖南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药品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该药品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因此不能在湖南公立医院销售。而目前,该药品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是违规行为。”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是这个“平台”,无论该平台是何种企业,都是由政府核发资格和指定的,其公司内部人员、医药代表都应接受质询。
制定指导价是否有依据?
网友[冰窟窿]:从数字显示看,出厂价似乎不成为依据,否则“政府指导价”岂该如此离谱?但如果不作为,这136元如何得出来?从物价局有关人员表态看,出厂价和医药公司购进价都属政府指导价出台参考标准。假若如此,为何还定那么畸高的价格?有政策依据吗?
药厂物价局两头都沉默?
网友[重型控油]:暴利事件的各相关方肯定知道巨额利润的存在,而面对如此“失衡”,为何各方都选择沉默?除去对利益本能追求的原因不谈,是否有其他难言之隐?作为利益链两头的厂家和物价局的态度最值得玩味——最底层的厂家为何不举报?物价局作为政府部门,为何作出如此违背执政为民理念的举动?是没人监督,还是其不怕监督?
明显不作为物价局渎职?
网友[南二舍]:出厂价的低廉和医院价的惊人,作为负有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行政部门,物价局是否存在失责行为,是否有渎职的主观动机?对这种行为,该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进行惩处?不能把回调药价当成解决此事件的直接方法。
197.5元暴利大头谁吞了?
网友[玛法里奥]:芦笋片出厂价15.5元,医药公司定价为三四十元,利益链继续上行,卖到医院时价钱已“被指导”到136元(政府指导价),而其公开招标价每瓶为185.22元(医院进价),医院定价213元。可见,获利最多环节出在医药公司与政府指导这个过程。15.5元到213元,197.5元的暴利如何“被分赃”?问题出在哪个节点显而易见。
本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