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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芦笋片,经过诸多环节卖到患者手中时,价格涨到了213元,利润达1300%。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利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医院大呼“冤枉”: “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5月19日《法制日报》)
5月16日播出的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详细披露了这个“1300%利润”的来龙去脉:出厂价15.5元——医药公司批发价三四十元——医院进价136元——最终售价213元。这个暴利黑幕不是监管部门主动发现,而是患者费尽周折打听到的。如果药价黑幕总是依赖于患者付出巨大的成本后来揭开,媒体再跟进“鞭打”,政府监管部门似乎就成了摆设。笔者以为,药品“暴利门”事件发生,缘于层层“盘剥”,曝光个中“利益链”黑幕,有助于揭露导致群众“看病贵”背后的腐败现象,医院大呼“冤枉”也顺应了民意诉求,当属众望所归。
首先,实施“阳光招标定价”可以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药厂到中介再到医院,每一个环节都应当有利可图,正所谓“没利不肯早起”。链条上属商业性质的企事业单位,绝不会“赔钱赚吆喝”。但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物价部门将药品的定价原则、各层次的盈利增幅告之公众,既有助于群众明白消费和实施监督,又可以让企事业单位名正言顺、心安理得地获取合法利润。
其次,实施“价格有效监管”能够让老百姓踏踏实实消费。受政府委托制定、监管物价的物价部门,肩负着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的双重责任,理应及时把握从生产到招标到消费诸环节的准确信息,从而公正地核实出各环节的出售价位。其实,为了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行为,2009年12月,湖南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也全部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而在长沙市,凡是省部级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而“芦笋片”一直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却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属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坦承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由此可见,物价部门的不作为是导致芦笋片“暴利门”事件的最终推手。笔者期望,物价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实施监管,制止药品价格乱象,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作者: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