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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21日,天津市公安局邀请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进行评判,探讨解决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2008年市公安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从多个层面积极开展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执法执纪百日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公安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还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开展示范单位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此次评判活动中,市公安局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律师协会、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及群众监督员等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进行评判。社会各界充分肯定了本市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治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担负着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他的全部工作都是执法活动,我们要求执法规范化不是原则话、口头话,而要具体化、行动化,公安机关每年进行一次为期一个月的的执法规范化检查就是具体体现。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四大监督体制,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上水平、执法工作上质量、队伍建设上台阶,让群众更满意,让社会更平安,让党和政府更放心的目标。(通讯员丁炜 陈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