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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护栏,是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顽疾。为了避免跨越,前不久,本市在部分路段试行将机行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加装了高达1.2米的新式M式护栏,尽管如此,仍然没有阻挡住“跨栏族”的脚步。昨天下午,记者在福安大街实地观察,半小时内,跨护栏者居然多达95人,安全状况堪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实施近两个月,“跨栏”现象仍没得到有效制止。记者发现,除了加高护栏这一“硬件措施”,交警和协管员对于“跨栏”现象几乎不闻不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对于跨护栏处50元罚款这一规定的执行,就更无从谈起。
现场一:福安大街
半小时95人“跨栏”
昨日午后,福安大街上百货大楼公交车站附近,天桥下不少行人“疾”跨护栏,紧挨着道路两边的护栏1.2米高,比机动车道间的护栏高出很多。不过行人并不买账,从14:13到14:43,有95位行人通过跨越护栏的方式到达马路对面。其中有身体健壮的男青年,也有年过半百的老人。
现场二:天环客运站
公交站前有“缺口”
天环客运站附近,红旗路两侧增设了一两百米长的加高护栏,经过传染病医院公交站,这里是行人跨越护栏的高发区。许多市民下了公交车后需要到对面车站换乘,于是横穿马路跨越机动车道之间的护栏。加高的护栏位于便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但公交车站前有“缺口”,候车人仍多站在非机动车道上候车,然后抄近道跨护栏。
现场三:佟楼附近
行人规矩上天桥
儿童医院门口的过街天桥,连接着马路两侧的人行道,下了天桥就是公交站和人行便道,1.2米高的护栏紧紧贴在便道边。从天桥走下来的一位中年女士说:“护栏加高还是有用的,与其绕远走出高护栏区域再去跨护栏,不如走天桥更方便安全。”加高护栏就像向导,让那些心存侥幸跨越护栏的市民自觉走上了天桥。
考问执法
协管员:
我们没接到通知管“跨栏”
“队里有50多位警察,但只有十几名警察在街上执勤,要管的事情有很多,像跨护栏这种事根本管不过来。”福安大街附近一位协管员对记者说,跨护栏现象天天有,因此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但没人管得了,也没法管。“遇上骑自行车的,我们还可以让他下来,拿着小旗执会儿勤,跨护栏的怎么管?人家不听你的,赶上横的,还张口骂街。我们没执法权,不好办。跨护栏这件事,即使警察也没见管过。”对于《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对于跨护栏罚款一项,这位协管员称,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关于这方面的通知,管不了。”
交警:
争这50元罚款路面就堵了
交警东风里大队一位交警表示,《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确实要求对行人跨护栏行为处50元罚金。“但是这在实际执法中却很难做到,很多违法跨栏的市民并不理解,也不予配合。”为此,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有市民在发生违法跨栏行为被交警抓现行后,不愿意缴纳50元的经济处罚,甚至一些市民和执勤交警发生争执。有时,因为这些市民的不配合,交警精力会被牵扯,造成路面发生拥堵。这位交警表示,希望市民能够更自觉地遵守城市管理规定,配合交警执法。
新闻链接
新型M式护栏
人车隔离护栏高度为1.2米,全部采用钢材质结构,是一种新型M式护栏。这种新型护栏不仅高,而且间距密集,颜色醒目,可以对车辆起到警示作用,增加了交通安全系数。
“我们率先在福安大街、红旗路天环客运站附近、微山路与珠江道交口处、志成道快速路南口路交口处、佟楼路口处设置了这样的护栏。”交管局设施处副处长王亮表示,这5处均是市民违法跨护栏较为多发的路段,用高护栏进行约束较为有效,同时既起到增强物理隔离交通流的作用;第二,设置这种人车隔离护栏的地方周边必须配备必要的人行天桥,或者路面画有常规的人行横道线,在有效约束“跨栏者”的同时,将市民有效地引导到人行天桥处行走,以减少不必要交通事故的发生。第三,即出于整体市容是否美观的考虑,在有效规范交通秩序、确保行车、行人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体现天津这个大都市的整体美观。“我们这次加装的人车隔离护栏并非是所有地区都成片整体加装的,而是分片加装,比如佟楼路口处,我们只将其加装在了两个人行天桥附近,其他路段因为不具备条件并没有加装这种人车护栏。再比如中山路附近,因为两侧市容比较美观,如果完全在附近设置1.2米的人车护栏的话,驾驶人左侧的空间感几乎就没有了,所以我们当时就放弃了在中山路附近设置这种人车隔离护栏的设想。”王亮表示,这种新型护栏他们正在做进一步推广,年内,天津市将在市中心繁华位置50个路口推广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