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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6分报道,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近年来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这在国土部、监察部昨天(24日)联合通报的数据中再一次得到印证。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近两年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万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万多亩,其中44%占用的是耕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无一例外都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24日严厉的指出,未报即用与法不容,与情不符:政府本来就应该依法用地,本该依法用地的政府却公然无视法律、违法用地,大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我觉得未报即用与法律所不容,与情理所不符,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未报即用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这句话,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不是第一次说,昨天再次说起,与会者都能听出他的痛心:
从“边报边用”、“未批先用”发展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批先用”毕竟都报了,但“未报即用”根本无视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所以必须高度警觉。
在徐绍史看来,未报即用不仅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它同时还破坏了土地管理市场秩序:由于“未报即用”游离于土地计划之外,打乱了供地的秩序,有保有压的宏观措施难以有效地落实,“未报即用”又冲击了规划、计划管理,规避了审批,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规范的土地管理市场秩序受到破坏。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无一例外都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为了谋求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积累政绩,地方政府的眼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在土地上,未报即用成为首选,因为它成本最低,又最不易被发现。
徐绍史对此很不理解,近两年来,为了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在土地政策上已经做了不少改进,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依然愈演愈烈:比如,为了保增长,我们改进了土地预审工作,允许先行用地,在城市批次用地中允许做地块调整等。一些地方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闲置土地和粗放浪费利用的土地,节约用地的潜力还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觉得未报即用与法律所不容,与情理所不符。
在昨天公布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到了3成多,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在通报情况时强调: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有待加强:
从“未报即用”清查整改情况来看,涉及国家级项目312宗,面积14.5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81万亩;涉及省级重点项目495宗,面积7.4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03万亩。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宗数比例虽然不大,但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目前结案率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记者冯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