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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遭遇“财务门”案暂告一段落。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由四川证监局和绵阳市国税局等机构对长虹“财务造假门”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并得出正式结论:长虹公司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举报”长虹的违法行为。而记者也从绵阳市公安局证实,实名举报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的前长虹员工范德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已于2010年5月21日被公安部门拘留。警方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自绵阳政府等多个渠道证实,四川省证监局针对长虹前员工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国税局的调查结论认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据了解,自今年2月25日以来,举报人范德均相继通过网络持续、广泛散布长虹公司虚增销售收入、虚开增值税发票及偷漏税等言论,致使长虹公司深陷舆论漩涡,一时间给该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
与官方澄清四川长虹不存在“财务造假门”的同时,记者证实,以实名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门”而被外界所关注的范德均,则于5月21日在江苏吴江市被警察抓捕,刑拘理由是“多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告诉记者,已从媒体上得知范德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刘海中告诉记者,范德均为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采取断章取义、片面曲解等方式,通过舆论公开恶意诋毁中伤长虹公司的商业信誉,其行为涉嫌构成侵害长虹公司商业信誉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同时表示,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树立社会正气,长虹公司已向司法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长虹公司商业信誉的刑事、民事责任。四川长虹昨日随市场大涨5.86%,收盘价为6.14元。(戴远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