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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问计县人大
愤怒最后化作了行动。
3月上旬,朱湘等民主街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到溆浦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去掉”米晓东的人大代表身份。
负责任免联络工作的颜克约,笑着重复了“去掉”这个词。颜克约向居委会人员解释说,米晓东是你们直选出来的,县人大无权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去掉”他的代表职务。
颜克约说,米晓东虽被判刑,但被宣告缓期三年执行,根据法律连暂停米晓东执行代表职务都做不到。
根据代表法规定,被判刑但未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服刑期间只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依旧未变。如服刑期满,代表职务仍可继续执行。也就是说,米晓东还可以开人代会,“还要受警卫的保护”。颜克约认为,罪犯出席人代会,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颜克约解释的依据,来自全国人大乔晓阳、张春生主编的《代表法释义和问题解答》一书。书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曾提出同样的问题,全国人大回复是:对宣告缓刑的,不属于代表法规定的“正在服刑”,不应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如果不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可罢免其代表职务或劝其提出辞职。
因此,摆在选民面前有两条路:要么罢免,要么劝辞。颜克约和朱湘等选民沟通,决定先劝米晓东主动辞职,毕竟组织罢免程序十分复杂,通过门槛较高。
人大代表远走珠海无处劝辞
劝辞遇到了找不到人的窘境。
早在去年年底,溆浦县召开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时,被判缓刑的米晓东未请假,也没有到会,县人大更是无法联系到米本人。
颜克约也多次尝试联系米晓东,但米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考虑到朱湘和米晓东曾是同事,颜克约让朱湘想办法。另外,朱湘联络,还可以避免通过代表联络部门转达意思失真的危险,同时也可以避免架空选民。
最终,朱湘联系上了米晓东,得知对方远走珠海。电话中,米晓东表示愿意主动辞职,但请朱替他写辞职报告。朱湘回忆,米晓东当时说他承认这个代写的辞职报告。
朱湘拒绝了,“这个事怎么可能?出问题怎么办?你是人大代表,我能代表你说话吗?”
米晓东最后告诉朱湘,第二天将辞职报告传真到居委会。第二天县城电路改造,居委会停电。朱湘短信告知米晓东:次日再发。
此后,传真一直未到,朱湘再也联系不到米晓东,米的手机号码已成空号。
主动劝辞之路走不通,朱湘等人只能再赴县人大。
剩下的惟有罢免一途。
根据选举法规定,要想罢免米晓东,需要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并写明罢免理由。
民主街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文朝辉,联系了民主街12个居民小组组长,这些组长均同意联名,并由他们在各组内寻找赞同联名的选民。
为了表现联名的选民多样化,签字选民中除了居委会工作人员外,还有退休官员、党员,以及普通居民。
为了满足法定的50人以上有效联名,和“不想留争议”,文朝辉动员了51人。
3月21日,138选区51名选民联名罢免要求被送到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