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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举行统筹城乡建设法律问题培训会,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作为授课人受邀参加。他表示,如果城市给新加入的农民提供福利,只要福利水平高于农民在农村的生活水平,农民便会集中向城市移动,给城市带来财政负担。还会给环境承载力带来考验、给经济发展带来压力。他据此认为,不宜大幅提高城市福利。户籍制度从理论上说应当放开,但是实际上不能急剧放开。(5月24日《四川日报》)
放开户籍制度,提高进城农民福利;导致大量农民进城,给城市带来财政负担、环境压力、经济发展压力。朱苏力院长据此认为,城市不应该给进城农民提供福利。但是,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是共和国的公民,城里人就该享受户籍红利,农民就该世代贫穷?这是什么法律逻辑?为城市建设默默奉献的进城农民为何不能享受应有的福利?作为法学专家,朱苏力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上表达观点令人失望。但是他由此提出的户籍福利附加值的问题值得思考。
去年6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中国经济转型30年》一书。书中说,城市户口的福利含金量造成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悖论,越是在户口中附着较多福利内容的地区,户籍制度改革越难推进。朱苏力不赞成给进城农民提供福利,就是既得利益者抵制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鲜活例证。
应该承认,完全放开户籍制度确实存在难度,户籍改革注定是一场艰难的改革与较量,不会一蹴而就。但是在户籍制度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民众对此充满期待。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尽管有的省份建立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但是仅从字面上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只能在同一地域范围内淡化户口观念,不同地域户口附加值仍有很大不同。因此,户籍改革的关键应着眼于剥离户籍的附加福利内容,从制度层面赋予不同户籍性质,不同地域人员的平等权利。
改革开放30多年,户口早已不再管理公民吃饭穿衣的问题。但是无法回避的是,户口的附加功能仍然存在。因为户口身份不同,公民权利地位并不平等。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城乡二元化体制,而且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之间,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户口的附加功能差异十分明显。5月24日人民日报报道说,户籍、出身拉大了收入差距。如果不改革户籍制度,收入差距还会继续扩大。我们不妨从住房、养老与教育三个方面探讨不同地区户口的附加值差异。先说住房保障的问题。在高房价的语境下,尽管不少地方出台了住房保障措施。着力建设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等。但是,外地户口多被排除在住房保障政策之外。三亚市市长公开表示,“本地居民有宅基地,有自己的住房。公务员有补贴与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买不起房子的困难群体,政府提供廉租房。开发商贱卖房子是犯罪”。
接着看养老问题。尽管不少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制度已经建立。但是公民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尚不能全额跨省转移。社保政策全国一盘棋,仍然任重道远。
再说教育问题,不少城市对非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尺度有所放松,但是户口仍然承载着较大的教育功能。由于各地教育资源配置不均,且不说外来人口不能享受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外地人员子女无处高考的消息更是屡见报端。
正因为户籍的福利内容存在差异,才有央视女编导为落户北京被骗财骗色的笑话诞生。尽管法学家朱苏力不赞成放开城市户籍,不赞成给城市移民平等赋权。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打破户籍壁垒,势在必行,不容否定。在我看来,改革户籍制度,不只是换户口本。剥离户籍的福利功能,才是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语境下,完全剥离户籍的福利内容并不容易。但是,缩小户口的福利差距,把公民都纳入权利保障视野,消除公众对户口的权利焦虑,可以做到。如果身份证成为证明公民身份权利的核心凭证,公民凭身份证权利通行全国。即使法学家不欢迎城市移民,不赞成放开城市户籍,户籍制度也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作者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