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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4岁的李某曾因杀害哥哥和盗窃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劳教1年半。昨天,他又因连续盗窃和抢劫,和7名同伙一起站在了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公诉人指控其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庭审中,各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均承认指控事实。
河南省西华县人李某,今年34岁却蹲过17年的监狱,还曾被劳动教养1年半。1992年的一天,16岁的李某看到一个年轻人和他父亲打架,一怒之下持刀上前连捅20多刀,将这个年轻人捅死。事发后,他才知道,这个从来没见过的年轻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由于当时未成年,李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出狱后,李某又来到天津盗窃。2003年,他因盗窃被本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来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
获释后,李某与已是不惑之年的河北省南皮县男子老刘相识。得知李某有作案经验,有前科的老刘极力怂恿他入伙作案。2007年9月,李某和老刘等人驾驶汽车来到西青区程村附近的一个泵站,冒充民警将两台电机抢走。2009年8月凌晨,李某和耿某等4人驾驶汽车窜至一家废品店,将老板夫妇挟持上车后持刀棍殴打,抢走手机一部和铂金戒指一枚。同年9月30日午夜,李某、耿某、张某酒后驾车来到静海县团泊镇仁爱学院附近。此时,一辆解放牌半挂车在路边补胎,占了路面,这引起了李某等人的强烈不满。三人上前殴打司机后,将装有39吨煤炭的汽车抢走。
公诉人指控,各被告人分别结伙抢劫犯罪6起,其中李某参与了5起。
罪行累累同时参与8起盗窃
逃跑途中跳河警察救人抓人
除了抢劫之外,李某还被指控参与了8起盗窃犯罪。
2008年1月16日22时许,李某、张某等窜至王兰庄市场一家香油坊,用断线钳剪断门锁。进入香油坊内,李某盗走“福临门”食用油50箱、“小康生活”食用油27箱和其他食用油15桶。2009年10月的一天,李某、耿某、张某三人来到某电子计算机公司总装部。进入仓库后,李某和耿某与工作人员搭讪分散其注意力,而张某趁机拿着仓库钥匙到外面偷配了一把。很快,他们就将价值5万余元的铜质电线盗走。去年11月15日,三人再次进入该计算机公司,从仓库内盗窃了电脑主机箱131个。作案后,三人在逃离途中,分别被公司值班人员发现并报警。张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跳进河中。民警将其救上岸后,当场将其抓获。
本案公诉人指控,各被告人共实施盗窃犯罪8起,李某全部参加。记者张家民实习生胡杰通讯员朱健邱淼淼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