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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到KTV唱歌,恰好有那么几首经典曲目,唱出来人人都说好。
第一首是齐秦的《狼》。每次唱歌轮到我时,我刚一站起来,朋友们就喊:“余阿毛,狼!”音乐响起,我的神经立马绷紧起来,真的感觉自己像一只在荒原中孤独行走的狼。我常看马戏节目,被驯服的动物中有虎、有狮、有象、有熊……它们都比狼厉害,但我却从没看到过狼参加演出。我也不喜欢被驯服,“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我就爱陈寅恪先生这么两句话。在庐山植物园里偶遇他的墓地,徘徊了很久。如果说我的人生有什么支撑,那也就是这两句话。我一生只活几十年,还要做别人的跟屁虫,还要受别人蒙蔽和欺骗,我认为这是最要不得的事。喜欢狼这么个意象,喜欢《狼》这首歌,是因为我力图使自己活得有尊严。西班牙电影《深海长眠》中有这么句台词:“没有尊严的生命不是生命。”我觉得非常好。
第二首是臧天朔的《心的祈祷》。这首歌我认为我比他唱得好,并不是因为他涉了黑坐了牢而落井下石。我一直认为他这首歌没唱好,主要的问题是唱得太平淡,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调子。他没唱好,是因为他不懂得情感的细腻变化。我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它的超越性,它跟《狼》不同,《狼》是对抗性的;但我活着也不能老是跟生活对抗吧,我也需要享受。每当我唱这首歌时,我真的感觉自己像一只大鸟在天空飞翔。
当然,我也不能老是唱猛歌,所谓有侠骨有柔情,方是完整的人。我也有非常温情的一面。第三首是孟庭苇的《红雨》。她的歌我基本上都会唱。我在沙发上睡着的时候,如果她在电视上出现,我老婆就用脚踢我,说:“阿毛,你的亚亚姐姐来了,快点看啊。”于是我就一骨碌爬起来,认真地看,认真地听。我喜欢像她那样的女子,简单,清浅、温情、纯净。我最喜欢唱《红雨》中的那句:“叫我如何相信,把自己给你,却换得如此伤心。”她的声音是那么的幽怨,但你却听不到号啕指责等激烈的情绪在里面,让人觉得被人甩了也可以接受,甚至是很美。
最后一首是黄梅戏《夫妻双双把家还》。这首歌主要是唱给外地来的朋友听的。黄梅戏是我们的家乡戏,它在市里的地位高得不得了,几乎是文学艺术的代名词,砸大把银子养着它,有黄梅戏校,有黄戏剧团,还在湖边最好的位置花了几千万,盖了个黄梅戏会所之类的东西。而其他的文学艺术门类,几乎得不到什么钱。闲话少说,且听我唱:“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顺手摘下花一朵,我与娘子戴发间……”这首歌我是跟我那不识字的娘学的,完全表达出了民间活泼泼的生机。所以外地朋友们来,我根本不带他们到什么茶馆里听戏校毕业生唱,我就自己唱给他们听。
人与歌是有缘分的,有的歌你怎么学都学不会;有的歌你听几遍就能掌控自如。老天有眼,让我会唱这么几首歌,我可以混遍天下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