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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妇联只要接到女职员受到性骚扰的投诉,不管是否属实,都会对该单位发出书面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或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比如,将领导或老板办公室的木门改为玻璃门,将受骚扰下属调离该上司部门等。”记者获悉,重新修订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新版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把性骚扰的上位法前所未有地进行了细化。”该市妇联主席李建兰介绍,《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已经实施了13年,去年经市人大重新修订,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定》要求,禁止以语言、文字、肢体行为、图像、电子信息等方式对女性实施性骚扰。”李建兰说,新《规定》首次明确,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行为。“职工方有权要求在集体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内容。”
李建兰说,妇联有权为受侵害的妇女向相关单位发出维权意见书,这是新规定的最大亮点,也是全国首创。
李建兰说:“我们会要求相关单位或企业采取具体措施,比如,很多企业的领导都是一个人一个办公室,关上门,就是一个密封的空间,外面的人什么也看不见。如果我们接到了该领导对女下属性骚扰的投诉,我们就会要求将领导的木头门改成玻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