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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北京将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对符合条件、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的外籍人员,可签发居留许可。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外国人签证管理处处长庞江说,此次扩大签发的对象主要涉及5类外籍人员,其中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据介绍,根据以往的规定,这5类外籍人员只能申办“L”(旅游)签证。6月1日后,他们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申办6个月的“L”签证、不超过1年或不超过2年的居留许可。期满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延期手续。北京警方同时提醒,申请人可以拨打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电话84020101咨询,或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查询具体细则。 记者了解到,2009年,北京警方共签发探亲类及寄养儿童类签证1.6万余人次,今年1至5月份,签发此类签证0.5万余人次。扩大居留许可签发对象,为外籍人员在华停留期限及出入境次数等方面提供了较大的便利,更加方便外籍人员在京生活、居住。(记者卢国强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