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执法局日前出台5条规定,杜绝在执法中出现的利用职务之便乱收费情况:在规范的早市、夜市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单位和个人索要费用;不准以任何方式与相关单位或个人合伙对市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相对人索要财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对人借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责任追究。(记者万馨通讯员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