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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过去从辩证角度涉及到经济与道德之间的关联,尽管其思想史的价值确实很大,对现实的影响也大,但是,尤其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对于这一问题的阐述却是一种生活化的、经验式的总结,准确地说是一种生活化的伦理,而未真正达及科学而合理的阐述道德人与经济人之间的辩证关联,更不消说提出关于经济道德人这一概念命题了。 |
早在两百多年前,作为道德哲学家的亚当·斯密先后写了《道德情操论》(1759年)和《国富论》(1768年)这一在伦理学和经济学史上影响深远的皇皇巨著,在前一本书当中,斯密抽象化出了“道德人”概念,在后一本书当中,他抽象化出了“经济人”概念。应该说,斯密对于人本身的抽象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水平,但是,这并不妨碍斯密的人性悬设对科学研究带来的推进和启发。按照“道德人”和“经济人”的假设,斯密确实取得了道德哲学和经济学研究的巨大突破,其影响远播世界各地并绵延至今。
如何理解斯密的“道德人”和“经济人”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理解斯密的“道德人”和“经济人”之间的关系呢?是不可通约还是有着某种或隐或显的关联?
其实,粗略地看,“经济人”自利,“道德人”利他,经济与伦理、自利与利他表现为截然二分,是一种异质的对抗性关系,这是造成后来学界聚讼纷纭的悬案,即所谓数百年难解之谜的“斯密难题”。但仔细琢磨斯密的文本,其实并非如此。原因在于,斯密一则认为,“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对他们有好处。”“每一个人都努力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达到最高程度……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另一则又认为,道德人能够关爱人,节制自私欲,发扬仁爱。他说,“安全是谨慎这个美德的首要和主要的对象。把自己的健康、财产、地位或名誉孤注一掷地押出去,是人们不乐意做的事情。”可见,斯密确实提出道德人与经济人这两种人的假设,但并未很好地解决这一后来所谓“斯密难题”,他晚年确实着意修正自己截然二分的思维范式。尽管斯密有着过人的眼光和聪慧之处,试图解决道德人与经济人之间的对峙与裂痕,但确实自发的成分更多,很难(或不可能)将这一理论层面充分展开、阐述到位。如果我们从知识社会学的视阈来审视这一问题,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正如马克思认为,由于时代的局限,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因之,在他那个时代,他是无从提出经济道德人概念的,但我们是不能让他对这种时代局限负责的。
实际上,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流思维方式并不主张道德人与经济人、义与利之间的截然两分。比如早在先秦儒家传统中就有丰富的“利以义取”、“义中求利”的思想。比如,孔子提倡“见利思义”,“以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孟子把不义而取利与亡国相提并论,认为“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孟子·离娄上》)荀子更是强调“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可见儒家先贤对利以义取的重视。
脆弱的道德判断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发展道德资本概言之,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过去从辩证角度涉及到经济与道德之间的关联,尽管其思想史的价值确实很大,对现实的影响也大,但是,尤其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对于这一问题的阐述却是一种生活化的、经验式的总结,准确地说是一种生活化的伦理,而未真正达及科学而合理的阐述道德人与经济人之间的辩证关联,更不消说提出关于经济道德人这一概念命题了。然而,令人欣慰的是,随着近三十年多来我国经济伦理学的诞生与发展,学界对于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关联的阐述,应该说达到了相当的理论高度和认识水平。国内学者余培源、王小锡、李建华、焦国成等教授都认为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是可以融合的,并非仅仅是截然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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