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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桂东通讯员李广文)在2008年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武清区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于日前正式启动。
今年是武清撤县建区十周年,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进一步凝聚民心、鼓舞信心、坚定决心,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武清区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在各单位广泛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公示投票等评选程序,共评选出10名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介绍,本届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符合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武清区公民(包括在武清工作、学习、生活在一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每个公民只可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首届10名道德模范不再参加道德模范评选,首届4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评选。此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将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