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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丁大伯到司法局与他一个近门侄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作为司法干部的我,由衷祝福他的养老问题有了着落。从他惬意的眼神里不难看出,他对养老问题的解决是多么的满意和释怀,作为司法公证的承办人,我一直替老丁悬着的心也可以放下了。
一年后的一天,我上班刚跨入司法局大门,就听办公室小赵喊我接电话。我抄起电话,一个沙哑且熟悉的嗓音呼喊我的名字,是丁大伯,他那里又出事了!我安慰他几句,叫他别着急,告诉他我一会儿就到。
那时丁大伯与侄女办理协议公证时,我不怀疑双方的诚意,但有一点我不放心,那就是非亲生骨肉的一老一小,能在一起生活吗?丁大伯是急性子倔脾气,但人心眼儿不错,谁家有个大事小情他都会出手相助。年轻时在天津工作,1962年下放回乡。听说也娶过妻,可没过几年,妻因病而逝去,也没留下孩子。后来他便跟老娘相依为命。改革开放后,他做点儿小生意,摆了个小摊儿,一摆就是二十多年。后来老娘驾鹤西归,他成了孤寡之人。村委会嘘寒问暖,为他派来一名护工照顾。起初,双方还相安无事,孰料,丁大伯一件心爱的文物丢失了,护工自然成了第一嫌疑人。由于有了积怨,相互再无信任可言,文物没找到,护工抽身而退。村委会商量再派人,可都知道倔老头子难伺候,没人再敢前往。这消息传到十里开外的侄女耳朵里。侄女打来电话深表自责和关怀,血浓于水的亲情让老爷子心里暖融融的。第二天侄女夫妇登门看望,提着水果和糕点,老人热泪盈眶,无比感动。侄女说:“您跟我走吧,到我那儿吧,您会过上好日子的!”于是他就去了侄女家……
丁大伯的家坐落在一条狭长的胡同里,三间老屋显得斑驳而破旧,室内也满是灰尘。听我进门,丁大伯从床上爬起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嘴里叨念着:“恩人,我又给你添麻烦了……”我连忙扶起老人,待他平静后才询问他的情况。按说,此时他会把心中的苦和痛和盘托出。令我意外的是,他却连一句别人的不是也不提,还一个劲儿地说:“小夫妻俩不容易,他们外出打工整天忙,得养家糊口啊。”还自责自己年老无用,净给别人添麻烦。我说:“既然人家待您不薄,那您为何选择离开呢?”老人陷入了沉思,脸上显现出委屈和无奈,泪水也流了下来。原来,前两天因为一点儿小事双方发生了争执,由于语重,侄女伤了老人的自尊。丁大伯无意再住下去,未打招呼便离开了那里。
丁大伯无意再回侄女家,那么养老问题又没了着落。我为他想出了一个可以去的地方,说:“养老院费用虽然高一点儿,但那里条件好,服务周到,再说您也具备这样的条件。”丁大伯接过话茬:“我具备什么条件?”“您看,”我跟他说:“您住的这三间房,不就是您养老的资本吗?”老人说:“那可不行,这可是我的窝呀。”我说:“您一个单身要房干什么,估计这三间房至少能卖二十万元。您把它买成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光利息足以支撑您的养老费用。”
我的话在丁大伯的心中掀起波浪。他眼前一亮,挺直了腰板儿,来了精神儿,说:“魏先生,您的话照亮了我的心,让我看到了光明……”我说:“您合计合计,别着急,具体怎么办,还得您自己拿主意。”
出了丁大伯的家门,我琢磨如何帮丁大伯了结这起扶养纠纷。这事触动了我的神经,也影响和削弱了我对办理“遗赠扶养”的热情。谁都知道,扶养就是扬善积德,是要付出爱心和财力的。如果你不具备扶养他人的基本条件,本可以不做。如果根本不爱对方,也不必勉强做,以免伤害别人。
丁大伯这样没儿没女的老人,社会、包括每个公民,都应伸出帮扶之手,更何况血浓于水呢……
(作者: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