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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标题,也许有网友要猜我写的是高考的事了。的确,这三样东西,是近在眼前的高考考生上场时必备或必然遇到的。但触发我说段“闲话”的这三样东西倒不是高考,而是5月30日举行的某地公务员招录笔试。
这天上午,我作为监督员,来到公务员笔试的某考点现场监督。遇到的几件事就分别与这三样东西直接相关。
先看第一件事,大约8点40分,一位女生找到现场主考,说她从外地赶来,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忘了带,但是身份证等证件带来了,问能否参加考试。有同志建议她赶快找家网吧去重新下载准考证,但此时下载准考证的网络系统在8点30分全省统一关闭。没有准考证当然不能参加考试,这谁也无法通融,只能弃考。
第二件事的主角还是位女生,报考的是某县法院,遗憾的是头天晚上,她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了钱包,而她的身份证就在钱包里。没有身份证当然不能参加考试,第二天一大早,女孩赶到派出所打印身份证明,可是这个证明上却没有她的照片,仍旧无法证明她的身份。女孩痛哭流涕,在场的我们无不同情感叹。然而,规则无情啊!武汉大学本科毕业、华东师大在读研究生的她也只能弃考。
第三位考生是位男生,但不知如何,他持有的是一张2月份就到期的临时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被查出来后,当然不能参考。尽管小伙子辩解再三,还是不得不离开考场。
第四位考生,不知男女,是监考老师报告给主考的。说他(她)用水笔而不是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这两种笔,虽然都是黑色,但“色度”存在明显的差异,也就难免“标记”之嫌。而在试卷上做标记,是什么行为,考生应该是明白的。
参加这次公务员笔试的考生,绝大多数都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在考场上也可以说是“身经百战”了,对考试规则早应该是烂熟于心的。在决定个人前途命运的考试中,一些常识性错误导致人生重大机会的丧失,实在让人为之抱憾,为之扼腕。像丢失身份证的女生,作为名校研究生,考县法院,应该有相当实力,但关键时刻丢了关键的证件,十分可惜。其实,公交车上可能有小偷就像天会下雨一样,是生活的的常识。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将身份证放在小偷时时觊觎的钱包里呢?而那个男生二月份身份证就到期了,为什么不去补办正式的身份证呢?而忘带准考证,忘带铅笔这样的“小事”在如此“大考”中又怎能容忍?
我不是想责怪这些考生,人在生活中总有大意的时候。相反,我还想提醒有关部门,在坚持严格执行考务规定的前提下,如何将考务工作做得再细致一些,对考生再多一些叮嘱。但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对社会负责的基础,严谨的工作作风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如果对事关自己前途命运的大考中,都能“大意失荆州”,那以后的工作怎能让人放心。现在的大中小学,都在讲素质教育,那严谨细致的作风学风,不正是素质教育中重要的一环吗?仅此一点,大约也能看出,我们的素质教育还大有“补课”的空间吧。
回到这篇“闲话”的开头,对即将奔赴高考考场的万千学子,我们的家长和老师,尤其是同学们自己,是不是在出发前再检查一遍,看看是不是忘带了不该忘带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