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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广东、河北、浙江、山东、天津、上海7个省、直辖市13家企业生产经销的15个批次儿童自行车、婴儿学步车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3个批次婴儿学步车质量不合格。 |
天津北方网讯 6月1日电: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广东、河北、浙江、山东、天津、上海7个省、直辖市13家企业生产经销的15个批次儿童自行车、婴儿学步车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3个批次婴儿学步车质量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重点监测了儿童自行车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防撞间距等近40项指标。依据《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判定,3个批次婴儿学步车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对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婴儿学步车,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对销售不合格婴儿学步车的经销单位实施了处罚。工商部门将对质量不合格的婴儿学步车开展全市清查,保证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问题商品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