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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从前天开始至6月12日,金华市区开展“静音护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前天晚上,记者随市城管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多数单位对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表示理解和支持,相关禁令执行情况良好。但部分市民对各类噪音污染该向哪个部门举报、被举报者会受到何种处理不甚了解。
各种噪音投诉部门不同根据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中、高考期间(5月30日至6月12日)禁止建设工程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夜间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6月7日、8日、9日、11日、12日各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昼夜均禁止施工作业;禁止工厂、商业性文化娱乐、餐饮店等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那么,相关的噪声污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96310服务热线受理以下常见投诉:1.夜间工地施工;2.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徕顾客;3.商店装修施工影响休息;4.广场跳舞噪音扰民;5.夜间娱乐场所噪音。对于工业噪声污染,则由市环保局受理,投诉电话:82236526。而像汽车防盗报警噪音、家庭装修噪音、棋牌室噪音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拨打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
噪音污染会受何种处罚近日,翁某未经审批于晚上10时至12时在市区八一南街一工地浇筑地下室顶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擅自夜间施工行为。依据该法第56条的规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处理过这样一起投诉,位于市区永康街的一家酒吧在经营过程中使用音响产生噪声,酒吧业主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噪声外排,影响周围居民。经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酒吧边界南侧噪声修正值为52.8分贝,超过国家关于该类区域噪声夜间标准≤45分贝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第二款的规定,属噪声污染行为。依据该法第59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4000元。
但是,对于一些生活噪音污染,虽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但法律法规中仅对噪音污染的违法现象及处罚金额进行了划定,却没有考虑到噪音动态性的特征,导致处罚难以落实。比如查处高音喇叭扰民的商户时,一些商户在音响设备被查扣后又重新购置,而这种噪音扰民的行为处罚起来也就几百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警接到噪音扰民的投诉处警时大多也只限于警告。
执法人员表示,解决生活噪声问题的最好方法还是逐步增强每个市民的社会公德心和法律意识,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监督和保护。(金华日报许新云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