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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我市将对扬州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登记,并提供就业推荐、就业见习等援助服务。
据悉,凡毕业后两年内仍未就业的扬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8、2009届)和未就业的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均可登记。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携带以下证件至相应人才机构填写《扬州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表》登记: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报到证。困难家庭毕业生另须提供工会部门出具的当年度审核有效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当年度审核有效的《扬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进行登记申请就业援助。
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可获就业信息服务:凡登记的毕业生可获得就业需求信息、毕业生双选会、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创业援助服务等。对于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还可以获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对不挑不拣的毕业生确保当年度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