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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已经走过了两个年头。这个旨在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的政策两年来已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但在各大农贸市场,违反“限塑令”的行为仍司空见惯。摊主、监管者、消费者三方,究竟谁应该对“限塑令”执行不力负责?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限塑令”在农贸市场失灵
2007年12月31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记者最近走访广州市三元里农贸市场和新港中农贸市场却看到,塑料袋仍然被摊主免费提供给顾客,其中不乏超薄塑料袋。特别是其中有一些白色的小塑料袋,厚度明显小于0.025毫米。
消费者大多将蔬菜、鱼、肉等农产品分装在四五个塑料袋中。“摊主给了免费的塑料袋就用呗,很方便。”三元里农贸市场里正在购物的廖小姐说。“用塑料袋还收钱,那谁来啊。”一位水果摊小贩说,“而且塑料袋也便宜,批发的话一元钱85个。”
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一个对“限塑”进行政策研究的民间机构)在2009年底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限塑令”在全国农贸市场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除了杭州的农贸市场“限塑令”执行率达到69.44%,成都、兰州、哈尔滨等地的执行率都不到三成,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限塑令”失效谁之过?
面对农贸市场“限塑令”推行困难的尴尬,负责监督“限塑令”施行的工商部门也是一肚子苦水。广州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罗远明介绍,该部门为推行“限塑令”采取了多项行动,包括检查市场24236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35份,没收不合格塑料袋62.21万余个,立案92宗(其中有13宗处罚对象为市场开办者),罚没金额4.0497万元等。但罗远明坦言:“目前‘限塑令’的执法太困难了!”
据他介绍,目前销售违规塑料袋的小贩都是直接用车将货运进农贸市场,而不是在固定地点设摊位。摊主们需要塑料袋,就通过电话联系小贩。小贩经常和工商部门打起“游击战”。
而面对违规提供塑料袋的摊主,工商部门也面临两难处境。“我们对摊主也不能下重手,所有摊主都这么做,怎么处罚?”罗远明说。
罗远明表示,目前单靠行政力量来监督施行“限塑令”肯定不行,现在一方面要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要从源头查处生产厂家。
按照规定,农贸市场的管理者也有监督摊主履行“限塑令”的义务。但三元里农贸市场办公室负责人陈树林对记者说:“执行困难很大,每个摊主都有抵触情绪。”据分析,摊主们不愿意执行“限塑令”不乏成本的原因:一个目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袋成本仍然很高:一个小号环保袋要8分钱,中号的要1.8角,大号的要2角。而一个非环保袋只用一分钱。
如何消灭执法死角
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看来,农贸市场监管各方不应把执法困难作为怠政的理由。工商部门和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各司其职,发挥执法的协同作用。
董金狮表示,工商部门是“限塑令”执行的最大责任方,应该将执法的重点放在市场管理者身上,而不应该浪费宝贵的行政资源去查处摊主小贩。市场管理者则应该在塑料袋的来源、塑料袋明码标价收费等方面对摊主进行监督。不妨对摊主实行押金制,如果摊主一再违反“限塑令”,可以将摊主清出市场,没收押金。
一些人提出,“限塑令”在农贸市场推行困难自有其现实原因:湿漉漉、血淋淋的鱼、肉等农产品如果没有塑料袋包装,如何带回家?董金狮表示,“限塑令不是禁塑令”,消费者毕竟离不开塑料袋。但是通过“限塑令”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消费者可以尽量做到“不用、少用、重复利用、循环使用”。北京地球村负责减塑行动项目的负责人文衡凤说:“政府还是需要加强宣传,当消费者习惯了自己携带购物袋,就觉得很自然了。”新华社记者付航
(据新华社广州6月1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