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陕西榆林6月1日电(记者段博陶明)记者1日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审理神木县法官张继峰入股煤矿分红纠纷一案中,包括神木县和横山县法院院长在内的16名法官因违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其中5人受到处分,11人受到问责。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神木县法官张继峰入股煤矿分红一案在立案、指定管辖、一审判决中,相关法院负责人和立案人员、办案人员存在把握政策法律不准、证据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