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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建设一支与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
2、有胜任卫生工作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学历要求。东丽医院(药学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除外)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其它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病理、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影像、药学专业和东丽医院药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学位)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护理专业招聘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5、户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
⑴报考东丽医院(药学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除外)岗位,不受户籍属地限制。非津生源报考须是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⑵报考其它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病理、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影像、药学专业和东丽医院药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岗位,须具有东丽区或市内六区户口;
⑶报考护理专业岗位,须具有东丽区户口。
6、年龄要求。研究生须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质者出生年月可放宽至1972年5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须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生须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质者出生年月可放宽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0年6月1日开始,可登陆东丽人才网、东丽在线及各大学就业网查询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东丽人才网(http://www.tjrc.com),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6月3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地点:东丽区卫生局人事科(东丽区先锋路31号)
联系电话:84375342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质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社会人员报考还应提交存档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非津生源报考还须提交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4、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采取两级审核方式。区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审批考生,由区卫生局通知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1、开考条件: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2人的,由东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专业是否开考,对报考了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⑴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⑵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面试程序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体检
体检由东丽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东丽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
政审由东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3、公示
东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丽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书,见习期为一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东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见东丽人才网http://www.tjrc.com)
东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