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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铁军通讯员组文)为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稳步提高,日前,南开区召开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部署会议。区委书记刘长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景悦出席会议并就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洁主持会议并就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动员部署。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四项监督制度。南开区委高度重视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区委书记会两次专题听取汇报;区委常委会对抓好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确保南开区选人用人公信度稳步提高。
会上,传达了中纪委、中组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和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监督、举报受理工作会议精神;下发《南开区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工作安排》。
刘长顺在讲话中就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认清形势、认清责任,增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涉及到有用人权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危害性,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不折不扣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出台四项监督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按照学习培训在先、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贯彻实施。三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各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选贤任能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