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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颢元通讯员单秀丽)5月28日,北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6月17日至18日召开北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穆瑞刚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金爽、姜渭湖、崔兆斌、王俊明、刘学安出席会议。副区长沈志勇列席会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马明基辞去北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召开天津市北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的议案》和《关于天津市北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07年以来区财政担保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确认张金荣、程绍凯、李兆光、刘柏廷北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会议任命了20名北辰区人民陪审员,并任免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
穆瑞刚在讲话中指出,北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将于6月17日至18日召开,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位委员、各位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确保选举任务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