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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公园里打牌的不少,可昨天下午,在和平路附近的中心公园内,一名中年男子竟然穿着一身警服“砸六家”!而督察民警对男子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原来这名“警察”是个冒牌货。
昨天14:00左右,中心公园内一个牌摊围观的人很多,走近一看,原来是6名男子在打扑克,相比其他5名上岁数玩牌者的穿衣打扮,坐在靠近草地护栏前的一名中年男子穿着让人记忆深刻,上身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短袖警服,警标、肩章、警号一应俱全,下身穿着的一条深蓝色警裤上,一排标有警察字样的扣子非常显眼,坐椅上还放着带有警徽的大檐帽。
玩牌时,这名中年“警察”显得很开心,只见他此时手中还握着一张牌,在旁边同伴出牌后,马上将手中的一张红桃K拍在案板上,还喃喃自语:“这张你有吗,几位我先拿贡了啊。”之后,这名中年“警察”还给其他同伴支起招来,等这把牌全部都结束了之后,便起身离开牌摊,让给其他围观者来玩。
本以为这名中年“警察”要离开现场,但他反而又走到旁边的一个牌摊看了半天,之后又回到刚才那家牌摊继续玩了起来。记者看到,这名中年“警察”在玩牌时跟很多围观的人都显得很熟,还经常跟过往人群打着招呼。经常来公园的一位大爷说,“他老来这玩牌,这身衣服经常穿,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哪的‘警察’。”
真督察抓住假警察
刚刚刑满释放错穿“衣服”又违法
此时,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民警闻讯,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男子身着公安制式的99式夏季执勤服,虽警衔、警号、警用标志佩戴齐全,但敞怀、挽裤腿与警察着装要求不符。
民警将男子带回小白楼派出所调查,男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忙说:“我不是人家警察队伍的,衣服是朋友给的,我穿这个就为了好看。”在民警询问具体经过时,这名男子一连说出了好几个答案。警方从该男子随身携带的手包中,发现了一张刑满释放证明,证实其叫王某某,53岁,本市人,2006年因诈骗罪被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被提前释放。此人分明就是一个假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表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王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