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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委托街道行使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辖区内的城管、环保、劳动用工、工商行政管理、户籍管理等领域的管理权,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夜景灯光等方面管理维护权
建立健全街道财政所,负责街道财税的收支和管理,将街道财产管理、资金运作、预算考核等项目纳入财务内部控制,实行街道财力集中管理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了解到,近日,滨海新区下发《滨海新区关于促进街道发展的意见》,意见对优化街道规划布局、强化公共管理服务、做强街道经济、加强社区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新区街道经济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街道和社区面貌焕然一新,社会事业和社会环境实现协调快速发展。
根据意见的要求,现在起,滨海新区在每个街道将规划建设65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内建设10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工商服务、财税服务、劳动就业、民政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模式,简化办事程序。建设文化、教育、体育综合服务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建设联合调解中心,完善信访调解机制。同时还要建立“区政府—城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三级网络信息系统,完善与上级审批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网络连接,实现街道管理的信息化、网格化、数字化。
此外,滨海新区还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街道,开展扩权强街试点。通过派驻、委托、交办等多种形式,把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的管理权逐步下放到街道办事处。重点委托街道行使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辖区内的城管、环保、劳动用工、工商行政管理、户籍管理等领域的管理权,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夜景灯光等方面管理维护权等。
加强街道管理服务职能的同时,滨海新区还将着力推进街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街道信息渠道广、人员多的优势,积极开展以商招商、行业招商、区域配套招商,多途径拓宽招商渠道。建立街道与功能区对接机制,与对由街道引进、落户在功能区的项目,对街道予以奖励。
建立健全街道财政所,负责街道财税的收支和管理,将街道财产管理、资金运作、预算考核等项目纳入财务内部控制,实行街道财力集中管理。成立街道税收稽征处,配合税收部门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对街道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进行全面监管,对无证经营和漏管户进行登记和协管。
对街道辖区社区便民服务业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管委会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所在街道。设立发展街道经济专项资金,支持鼓励街道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飞地”经济、社区经济、文化经济、旅游经济等特色经济。
此外,滨海新区还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做好住房保障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街道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培育社区党组织、加强街道基层队伍建设等,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优化公共服务,努力改善民计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张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