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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公磊、李京华)备受关注的“侯耀文遗产案”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陈述、答辩。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陈述时说,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先生因病去世,侯瓒及其妹妹是侯耀文的女儿,也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侯耀文留有的遗产,应由她们继承。在追悼会之后,侯瓒及其妹妹的法定代理人袁茵试图与侯跃华商量遗产的清理等问题,但侯跃华以各种理由拒绝。2008年8月22日,袁茵从侯跃华处取回侯耀文的奥迪车、玫瑰园房屋钥匙、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房贷存折等。2008年十一假期,侯瓒等人回到玫瑰园看房子,发现房屋已经被搬空。
侯瓒等人后来得知,侯耀文的存款被他生前好友牛成志取走,而侯耀文位于玫瑰园50号别墅内的全部物品是被他的弟子郭晓小等人用车拉走。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侯跃华、牛成志连带返还从银行取走的128万余元人民币及1万美元;侯跃华、郭晓小等人返还侵占的遗产和葬礼上收取的礼金,以及侯耀文的徒弟们为购买墓地的赠款等。
被告侯跃华等人的委托代理人答辩时表示,侯耀文因心肌梗抢救无效死亡,因事发突然,侯跃华极度悲愤,他要求徒弟马上通知侯耀文的女儿。侯跃华出面操持侯耀文的丧事是得到认可的,他想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弟弟平静地离开,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按照人之常情,这自然也是侯跃华的义务。然而事情发展到今天,不是他当初所愿。面对种种指责,以及侯瓒向警方报案的事实,侯跃华并不后悔,并且表示不管多难,一定要安葬自己的弟弟,完成自己的心愿,将弟弟的后事处理完毕,让他入土为安。
此后,被告代理人还对牛成志取款情况、搬移家具物品等问题进行了答辩。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