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据新华社福州6月4日电(记者郑良)侦查人员、鉴定人作为证人出庭对案件情况进行说明并接受控辩双方质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法庭审理程序中纳入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针对影响执法和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法律监督。
5月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通过立法形式对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作出规定。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顾卫兵在6月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决定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和配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建立与人民检察院的信息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