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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处于技改整顿阶段的小煤矿,竟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违规偷偷开工生产,而负责安全监管的乡镇安监站站长居然是这家矿的法人代表!5月29日,湖南省汝城县一起煤矿爆炸事故中,17条血淋淋的生命再一次告诉人们,几番整治的小煤矿依然存在重大监管漏洞,行业治理仍任重道远。(6月4日新华网)
在人们的认知和制度设计上,各地安监站长负责的是煤矿生产安全,担当的是“猫”的角色。而煤矿经营者属于被监管的对象,理论上是被“猫”监管的对象,也就是说在概念上属于“老鼠”的范畴。猫与老鼠是一对天敌,也概因为这种天敌因素,有着猫的存在,违法的“老鼠矿主”们才不敢为所欲为。令人讶异的是,在湖南省汝城县的这家刚刚发生矿难的煤矿上,安监站长竟然和矿主(法人代表)是同一人,真不知道这样的“猫鼠同体”现象之下,猫和老鼠还怎样“玩”?
“猫鼠同体”之下,猫不可能去抓老鼠,猫本身就是老鼠、老鼠也就是猫,还能指望猫去履行职责吗?显然不可能。据知情者披露,“曙光煤矿一直就在偷偷生产,上面来了人时就装模作样关一下,上面的人一走,他们就继续出煤。”也是,猫为了“抓不住”老鼠,但也要做做样子,于是,在“自已”来检查之前和“自已”通风报信一下,走走过场、装装样子,仅此而已。这样的“花架子”之下,也就怪不是“矿主老鼠”敢公然违规将炸药私自存放于井下;也就怪不得,“技改煤矿在达到要求之前不允许开工生产”的严规禁令最终成了一纸空文。这正是“猫鼠同体”现象之下的必然。
“猫鼠同体”之下,获利者必然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监管者,以及既当监管者又当生产者的矿主。营蝇狗苟之下多少腐败黑幕隐匿其中,而多少明晃晃的法律法规被当成了儿戏。最终,矿难之下“猫鼠”一同“殡葬”,“猫与鼠”们都将追悔莫及。安监站长身兼煤矿法人代表,“猫鼠同体”公然存在多年,有关方面却懵懂不知,笔者以为,这恰恰戳到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