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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耗时1个月,对1500多户申请户挨家挨户上门,查房产证、翻预售合同、查车辆拥有情况,……在日前结束的第三轮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分配中,日照市查出114家不符合条件的“假贫困户”,取消了选号资格。
一企业职工李某,在日照市一小区本有房产一处,得知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后,他将自己的私有房屋转让到父母名下,再去申请住房补助,没想到被查出,取消了电脑选号资格。
这114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有的是像李某这样本人有房屋,但为了申请住房补助把房产证悄悄转到了父母名下;有的是年龄、收入不符合要求;有的则是实属本人房屋而未办房产证,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两处以上房屋。
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介绍,他们通过与建设、房管、公安等部门联动,查房产证甄别有房户,查商品房预售合同排除那些已购房但未下证的“准有房户”,到车管所查出有消费性私家车的家庭,最后一家家上门走访,了解真实居住、生活情况。他说,这样小心翼翼、不耐其烦,“为的就是让补贴落到真正需要的市民手中。”
按照日照市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夫妻双方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上,并且上年度家庭收入在低收入标准线20000元左右;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人员、烈军属也可以申请。
本轮经适房货币补助,从去年9月至今年3月,日照市共有1500余户申报,最终1423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参加了电脑选号,750户中号,中号率为52.7% ,每户将获得补助63313元,共约4750万元。
这些获得购房补贴许可证的家庭,按规定可以在市区自主选择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50—9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但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村居安置房;不得购买平房、二层楼、阁楼、商业用房;不得购买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房屋或子女名下的房屋,以防出现新的“无房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