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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日照讯耗时1个月,对1500多户申请户挨家挨户上门,查房产证、翻预售合同、查车辆拥有情况,在日前结束的第三轮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分配中,日照市查出114家不符合条件的“假贫困户”,取消了选号资格。
一企业职工李某,在日照市一小区本有房产一处,得知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后,他将自己的私有房屋转让到父母名下,再去申请住房补助,没想到被查出,取消了电脑选号资格。
这114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有的是像李某这样本人有房屋,但为了申请住房补助把房产证悄悄转到了父母名下;有的是年龄、收入不符合要求;有的则是实属本人房屋而未办房产证,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两处以上房屋。
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介绍,他们通过与建设、房管、公安等部门联动,查房产证甄别有房户,查商品房预售合同排除那些已购房但未下证的“准有房户”,到车管所查出有消费性私家车的家庭,最后一家家上门走访,了解真实居住、生活情况。他说,这样小心翼翼、不厌其烦,“为的就是让补贴落到真正需要的市民手中。”
按照日照市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夫妻双方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上,并且上年度家庭收入在低收入标准线20000元左右;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人员、烈军属也可以申请。
(刘源张守军杨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