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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遏制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管理通胀预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采取一系列措施。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严肃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厉查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
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我国在主要公路干线上建立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为最大程度减少农产品涨价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一些地方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近年来建立了重要商品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山东、江苏、浙江等7个省建立了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山东省规定,当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即启动联动机制。今年以来,上海、广东、吉林、江苏、宁夏等省区市也相继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