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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舍日记,受益匪浅。有个突出印象:即,老舍很爱与朋友“同饭”。许多人请他“同”,他也请许多人“同”。仅1950年1至3月,“同饭”的记录就有42次之多。其中最多的是1月份,共有16次。平均不到两天1次,间或一天两次。分别是:1日,午前访曹禺,同去朱启平处吃饭;2日,11时到长之处,有季羡林、克家,同饭;5日晚,凤子请饭;6日,早11时到东来顺,与松厂、乐山同饭;7日午,到伯龙家吃饭,晚到圣陶处饮酒;8日午,家宝请饭;9日晚,请阜西吃饭;13日,到莘田家吃羊肚汤;14日,约家宝吃饭;15日午,在乐山处吃饭,晚在溥雪斋宅吃饭;18日晚,请曾久吃饭;20日午,莘田请吃砂锅居;22日,早云峰来,午同他与韫如吃饭;23日晚,胡风来,同饭;28日,约王庚尧、姚舞雁、屈凌汉、隋育楠、易德元、席征庸,吃东来顺。
通过以上罗列,似不难概括出老舍与人“同饭”的两大特点:一是频率相当之高,二是“档次”相当低,相当随便。
不消说,老舍是好客的。老舍在散文《我的母亲》一文中说,我的母亲是个体面好强的家庭妇女,家里无论多穷,来了客人,都要尽其所能予以“款待”。老舍说,“我的好客的习性”,“是母亲传给我的”。遗传基因,当然不能否认。但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宽松的时代,温和的政治气候,使其好客的基因得以激活。不要说老舍投湖的那个浩劫年代,早在1957年,老舍好客的遗传基因就“冬眠”了,“同饭”的雅景也几近绝迹。莫说反右斗争如火如荼的夏秋之际,就是在年终岁末的12月份,“同饭”的记录也只有两次。一次是“梅阡请吃羊肉”,另一次则是“同苏联友人吃东来顺”。不错,老舍曾随团去苏联访问过,但在那年月与苏联友人“同饭”,很难说不是奉命为之。
曾有名家忠告:文人宜散不宜聚。这无疑是箴言警句。特别是在文学艺术领域人际关系险恶颇多的时候,尤其具有针对性。但不知像老舍这样的“同饭”,是应该归于“散”的门类,还是应该列入“聚”的范畴呢?然而我以为,老舍式与文友们的“同饭”,不论是姓“散”,还是姓“聚”,现今的文人们,如果也能像老舍先生那样,以诚待人,热情交友,不时同三五好友,聊聊天,喝喝茶,喝点儿小酒,吃点儿便饭,绝对是好事,不会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