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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新建镇宅基村村民施某,在村口附近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并出租给他人办厂用,后为出入方便,施某在简易棚前修建了一条小路,而就是这条小路却引发了一场“血案”,因为它占用了村里一位七旬老人的自留地。
2009年3月12日傍晚,该位七旬老人再次因自留地被占用一事与施某发生口角,老人在听见施某声称要打人后,反而追着施某要其打他。老人被施某推倒在地致颅脑严重损伤,后经当地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施某因害怕逃脱。
老人的妻子和亲属在得知该噩耗后悲痛万分,因老人的四个儿子都在上海养鸭,无法当即赶回。老人的两个侄子本和同村的吕某一起用木板抬着老人的尸体前往施某家中。
3月13日凌晨二点左右,老人四个儿子赶回。直至当日下午四点左右,在得知施某投案的消息,且拿到村委会先垫付的一万元安葬费用后,老人的儿子们才同意由殡仪馆将尸体运走。至此,老人的尸体足足在施某的床上“躺”了20多个小时。
之后,老人的两个侄子和吕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缙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位被告人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