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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4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全力推动在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我注意到,全总《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作用的发挥。深入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实现对更多小型非公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应当说,在当前一些地区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劳资关系呈紧张恶化走向的情势下,发出这一通知完全必要十分及时。
我的问题是,工会作为劳工维权的自治组织,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绝非仅仅看其数量有多少,而是更要看其究竟是否发挥作用、发挥了多大作用。换言之,工会如若守土有责不辱使命,真正成为工人的“娘家人”“代言人”,并能主动参与劳资博弈为工人代言维权,保障了劳工权益,化解了劳资矛盾,当然数量多多益善;然而假如工会成为“稻草人”,则让工会功能硬起来比工会数量多起来更紧要!
事实上,近期的劳工事件也佐证了一些企业工会的硬不起来。我不敢说在相关事件中当事企业工会未能发挥作用;当事企业工会恐怕也不敢说在事件中已经完全做到守土有责不辱使命。由于在迅速嬗变的经济发展景观中陷入转型困境的工会难以真正意义上有效代表工人权益,客观上倒逼工人自发组织维权行动的倾向日益强化。这些员工在没有工会力量支援驰助的情况下,加薪等诉求成功获得资方让步接纳,也预示着工人工会外影响力增强的新趋势可能已然显现。频发的劳工事件一方面在挑战现有管理体制,另一方面也折射佐证了一些企业工会的软弱无力。
公允而论,工会在维护工人权益尤其是争取合理待遇方面所扮遇的角色错位和作为尴尬既有态度能力的主观导因,更有制度体制和管理机制局限的客观本因。要让工会硬起来,就要在制度上保障工会主席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确保工会在集体协商中发挥代言博弈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工会真正硬起来,进而才能避免企业工会在新时期劳资关系中遭遇逐渐被边缘化的尴尬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