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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通知》出台的时候正赶上周末,因此记者采访的多位银行人士称目前还不知道如何具体执行。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从可操作性上而言,如果贷款者想证明自己购买的是第一套住房,去房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是比较简便的。
记者从本市多家银行了解到,交行、中行、招行、工行以及建行等在《通知》出台之前仍按照“认贷不认房”的标准来辨别第二套房。即贷款者名下有贷款记录再购买房产则算作第二套房,且以家庭为单位。但是,是否要求名下贷款已经还清在各行并不相同。
在《通知》出台之前,各行区分第二套房的标准或多或少存在不同。记者曾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了一家银行,对方表示,倘若购房者之前所购房产是家人购买但用的是购房者的名字,如有实际困难可写份情况说明的材料上交,银行可以核实信息再做决定。
随着《通知》出台,所有银行的区分标准会得到统一。在广州市已经出台的楼市细则中规定,以个人为单位认定二套房。三部委的联合发文又给各地趋于宽松的细则带上了“紧箍咒”。
本市地产研究机构认为,在《通知》出台后的执行环节中,各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落实政策的执行细则,例如,该细则中提及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目前尚未明确和完善,还需要涉及户籍、房屋权属及信贷等环节的公安、房屋管理局及商业银行等多部门共同搭建信息及时共享的平台,使得政策的执行更有参照性,也是政策能够及时到位的前提。
部分改善需求受影响“国十条”出台以来,调控效果已初现成效。此番“二套房”界定的细化对投机者而言无疑又是一次严重的打击,让已经收紧的楼市政策再套上了一层紧扣。
不过,新认定标准的出台,在有效抑制以非自住为前提的购房需求入市,从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同时,也使得市场中部分以自住为目的的改善型需求将面临着尴尬的选择。
根据“认房”的标准,受到直接影响的就是首套住房无贷款记录,但需要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按照原来银行的标准,这类购房者再次购房不算作第二套房,可以享受首次购房优惠,而按照目前的《通知》来看,购房者贷款购房的首付及利率均大幅提升,例如,贷款30万元,20年还清,其月还款额将增加近300元,贷款额越高,压力则更大。
据“我爱我家”对目前购房者购房目的调查显示,37%左右的购房者属于改善型自住需求,其中八成左右的购房者家庭首套住房没有贷款,继“新国十条”和近期天津公积金新政之后,新细则的出台无疑使得此类购房群体的入市门槛再次提高,改善型需求再次面临着重新考虑甚至观望的选择。
分析人士认为,市场长期的成交低迷势必引起价格的波动,受到“买涨不买落”等交易心理的影响,刚性需求的交易意愿虽然存在,但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预计短期内市场新一轮观望将会产生。(记者赵磊实习生戴宜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