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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委托,国研中心社会部最近完成了“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提出了促进人口经济分布协调的政策思路和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对于户籍改革有着独到的阐述。课题组认为,当前户籍改革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6月4日《中国青年报》)
户改诉求,历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纸户籍,浸染了几代人的悲欢离合。透过户籍之符号,公众见识的是城乡、东中西部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社保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给公民自由迁徙筑起的森严壁垒——而那些同命不同价、高考移民、小产权房等社会症结背后,无一不纠结着户籍的魅影。改,是大势所趋;怎么改,又似老虎吃天。
户籍制度就是一种登记制度,从属于社会人口管理范畴。1958年确立起来的严苛的户籍制度,有效地将农村人口排斥在城市堡垒之外,且农民在决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言权,紧接着,只面向城市居民这一小部分人口的福利群制度,诸如全面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体制随之建立——可见,户籍上的魔力在于特权与福利,而这些特权与福利又幻化作公民的身份差别,成为阻碍社会阶层自由流动的“先赋因素”。数据显示,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其他还包括义务兵退役安置政策和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
户改的要义有二:一是选择一种替代性的人口管理策略,保证人口有序流动,以此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抓手;二是改变户籍配置资源的不公现状,剥离附着于户口之上的种种福利与特权,以公民身份界定权利并分配利益。国研中心社会部相关课题组提出了户改“福利渐进剥离”路径,这一提议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庸主义”:既回应了非户籍人口在生产发展权上最迫切的民生要求;同时又以“开水煮青蛙”的姿势、基本无痛感地剥离着户籍人口的不当得益——温和舒缓,大家都能接受,最终达到户籍平权的目的。
但问题是,这种看起来很美的思路既悖逆基本正义规则,也未必能令户改得偿所愿。一方面,户改的本质在于纠偏,需要的是刮骨疗伤,而不是渐进改良,是把本应属于大多公民的权益如实归位,而不是和既得利益群体讨价还价,户改迟迟“不见人下来”、以至于阻力越来越大,恰恰在于前怕狼后怕虎的保守思维;另一方面,“福利渐进剥离”的结果,必定还会出现新的断裂和对垒,在地区差别较大或阻力较强的时候,即使取消了户籍这种区分办法,也会有另外的主意出来“打补丁”,以维持或扩大身份与权利上的差别。此外,户改的主旨,在于形成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如果改来改去户口上的福利含金量依然存在,不仅愧对“改革”二字,反而会乱了分配格局的阵脚。
户改千头万绪,但正因为千头万绪,才更需要齐头并进、勇于突围,我们既不能指望几个城市试点去单兵突进,更不能和特权福利与虎谋皮渐进改良,如果不从根本的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发展途径入手,不从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投入入手,户籍改革就难免成为叶公好龙,城市仍然会只要“人手”不要“人口”,而公民社会之于户改上的畅想,或会沦为虚幻。 (作者邓海建)